48000元血球分析儀成廢物,快遞沒保價貨主告上法庭被駁回
發布日期:201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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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快遞沒保價損壞該誰賠?價值48000元的血球分析儀成了廢物,貨主告上法庭索賠被駁回!
新華網甘肅頻道消息 托運價值4.8萬元的貴重物品,卻因為委托人沒有填寫保價單而無法獲賠,市民趙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倒霉事,他向法院提交起訴狀追討賠償。昨日,七里河法院公布對此案的一審判決。
2014年5月14日,趙先生打算將價值48000元的血球分析儀寄往山東省濟南市,于是,他委托朋友小吳具體辦理,小吳找到蘭州市七里河的全峰快遞,在填寫承運單期間,快遞公司人員并未告知或提示小吳“是否對所承運的貨物進行保價”,小吳在完全不知保價與不保價有何區別的情況下,填寫了承運單,交付140元的托運費。可貨物寄出后的20多天里,濟南的收貨方卻始終未收到貨物。
趙先生通過物流查詢,得知全峰快遞在承運過程中,將物流單丟失,不知將貨物發往何處,導致貨物自5月14日發出后,途經西安、武漢、淮坊、濟南、淮安、臨海,6月3日到了臺州天臺,后又多次輾轉,直到6月11日才到達山東濟南。更不幸的是,經過多次輾轉,郵寄的血球分析儀已經破碎、損毀,無法修復。趙先生因此找到全峰快遞索賠,但對方以未保價為由,答應只賠償500元。趙先生認為這個金額太少,難以接受,他將北京全峰快遞有限責任公司蘭州分公司七里河一部和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甘肅分公司告上法庭。趙先生認為,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此次貨物質量承保方,對貨物的損毀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該與全峰快遞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七里河區法院在審理該案后認為,本案中承運單是小吳填寫,而趙先生作為本案原告起訴全峰快遞及太平洋保險屬主體不適合。據此裁定,駁回原告趙先生的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