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月3日上午,銅陵市獅子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在進行市場巡查時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一養豬戶在開源小區內擺攤賣豬肉,執法人員立即前往將其取締。
執法人員發現,該豬肉攤就設在小區的路邊,前來購買的市民絡繹不。由于在馬路邊就地售賣豬肉,豬肉很容易被污染,而且該豬肉上并沒有加蓋動物檢疫部門的檢疫公章和定點屠宰企業的肉品質量合格公章,執法人員隨即依法取締該無證銷售豬肉的攤點。
執法人員告訴記者,臨近過年,有些農村養豬戶在自家殺豬后選擇去市區擺攤將其賣掉,然而由于是自家屠宰的豬,豬肉并沒有經過動物檢疫部門的質量檢疫,所以無法保證其質量安全。而一些市民因不懂食品安全知識,反而覺得這些豬肉更新鮮,是本豬肉,且價格相對,爭相購買。
春節臨近,食品消費進入旺季,執法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盡量選擇到正規的市場、超市購買豬肉。購買時應注意豬肉是否加蓋有動物檢疫部門的檢疫公章和定點屠宰企業的肉品質量合格公章。若發現無上述“兩章”或明顯是“問題豬肉”的,消費者可立即致電12331電話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