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交詢價信息 |
| 發布緊急求購 |
可程式鹽霧實驗箱產品說明
可程式鹽霧實驗箱(臺灣PVC)乃針對各種材質表面處理,包含涂料、電鍍、有機及無機及膜,陽極處理,防銹油,化成處理之耐蝕品質,進而達成製品長時間之耐蝕性。
一、可程式鹽霧實驗箱型號及規格: 1工作室尺寸 W×D×H SH-60: 60×45×40 SH-90: 90×60×50 SH-120: 120×100×50 SH-160: 160×100×60 SH-200: 200×100×60 2試驗室溫度 NSS/ACSS: 35℃±1℃ CASS: 50℃±1℃ 3飽和桶溫度 NSS/ACSS: 47℃±1℃ CASS: 63℃±1℃ 4電源: AC220V
二、可程式鹽霧實驗箱產品特性:
1PVC一體化外殼及內室; 采用全偵測系統,故障發生時可亮燈顯示;
2采用自動加水系統,水位不足時能自動補充水位之功能,試驗不中斷;
3鹽水箱采用隱藏式附水位觀察窗;箱蓋為透明有機玻璃,保溫良好且噴霧狀態直視;
4精密玻璃噴嘴PYREX霧氣擴散均勻,并自然落于試片,保證連續工作4000小時無結晶鹽阻塞;
5附雙重超溫保護,水位不足警示,確保使用安全;
6溫度控制器使用數字顯示,PID控制溫度,誤差±0.3℃;
ASTMG 85—1998 改性鹽霧試驗方法]
4.3 鹽霧實驗箱的條件:
4.3.1 溫度—暴露區的溫度隨使用的試驗方法的不同而不同。不同的方法推薦的暴露區溫度見附錄。記錄試驗箱關閉時的溫度,一天
少兩次,每次至少相隔 7 小時(除周末和節假日之外,因此時鹽霧試驗沒有因為放置暴露試樣、重新放試樣、取出試樣或者檢查,和
補充儲液槽溶液而中斷)。
注 2:記錄溫度合適的方法是使用連續記錄溫度的設備或從設備外面能讀出的溫度表。在關閉試驗箱時記錄溫度,可以避免由于開箱時濕球影響引起
的不可靠的低的讀數。
4.3.2 噴霧和鹽霧量—在暴露區內至少放置兩個干凈的鹽霧收集器,并使其不收集從試驗樣品上落下的溶液,或者任何別的水源。把收
集器放在接近試驗樣品的位置,一個放在靠近噴嘴的地方,另一個放在遠離噴嘴的地方。確保在少 16 小時連續噴霧時,在收集器的水平面積 80cm2上,每小時每個收集器收集的溶液在 1.0~2.0mL之間。
注 3:合適的收集器可用導管完全插入到有刻度的量筒里,且用塞子塞好的玻璃漏斗,或者定型的圓形容器。漏斗或圓形容器的直徑為 100mm,面積約80cm2
免責聲明:以上所展示的[ SH-120/160/200 可編程鹽霧箱]信息由會員[]自行提供,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由發布會員負責。| 詢價標題 | |
| 聯系人 | |
| 電話 | |
| 主要內容 | |
| 驗證碼 | |